【港區國安法】首違國安法被判囚9年 唐英傑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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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01/1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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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放棄上訴。(資料圖片)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的被告唐英傑,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成立,被判囚9年,停牌10年,其上訴本已排期於3月22日進行,惟其代表律師今(13日)確認,唐已決定撤回上訴。

涉案上訴人唐英傑(25歲)早前被判囚後曾提出上訴,上訴庭亦曾就有關上訴,於2021年底進行指示聆訊,並將正式上訴排期於3月22及23日進行,但有關案件現時於司法機構網站顯示為沒有聆訊排期,其代表律師亦確認,唐已撤回上訴。

唐被指於2020年7月1日,即《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翌日,駕駛插上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眼旗幟的電單車,於灣仔一帶行駛,期間撞倒多名警員。唐被捕後,被控以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項罪名,成為首名涉觸犯《港區國安法》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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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